闵行区“三区”划分公告(附华漕镇最新防范区发布)|沪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秩序管理的通告
根据本区筛查结果和风险研判情况,现发布被划分为“防范区”(指3月28日零时至4月10日24时之间14天内无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居民小区、自然村名单,共397个(含居民小区384个、自然村13个,具体附后)。除“防范区”外的居民小区、自然村划分为“封控区”或“管控区”(名单下期公告发布)。
同时,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毗邻地区有较多封控区可能产生集聚性风险的区域,实行提级管理,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特决定对上述397个被划分为“防范区”的居民小区、自然村进行提级管控(指参照“管控区”管理,具体要求参见闵行区“三区”划分公告(二))。
4月11日零时起,上述397个居民小区、自然村内如有新增阳性感染者报告,按划分标准将其动态调整为“封控区”,调整告知及相关封控(管控)工作由属地街镇(莘庄工业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实施。
闵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
闵行区“防范区”居民小区、自然村名单:
华漕镇防范区(32个)
1.爱博七村(博恒路289弄)
2.虹庐湾(金辉路1061号)
3.虹桥博雅苑(朱建路666弄)
4.九韵二期商业小区(繁兴路333号)
5.虹桥茗雅苑(纪潭路75弄)
6.虹桥舒雅苑(芳亭路566弄)
7.金臣源墅(金光路108弄)
8.金丰路179弄居民区
9.金球怡云花园(运乐路288弄)
10.景雅苑(开兴路199弄)
11.兰乔圣菲一二期(金辉路333弄)
12.林茵湖畔东区(金丰路55弄)
13.南华街107号居民区
14.南华街45弄居民区
15.瑞生花园(保乐路358弄)
16.首创禧瑞荟(徐婷路35号)
17.万科红郡(诸新路388弄/377弄)
18.西郊庄园(金丰路588弄)
19.香港花园(纪翟南路188弄)
20.祥宾一村(纪川路55弄)
21.祥宾二村(纪高路448弄)
22.新华花园(纪翟路355弄100支弄)
23.馨昌佳苑(季乐路268弄)
24.馨泰佳苑(季乐路476弄)
25.银杏新村北区(纪翟路1625弄)
26.诸新一村(平乐路168弄)
27.紫堤坊(纪翟路99弄)
28.肖王庙村
29.朱家泾村
30.九方家园(保乐路168弄)
31.紫堤苑(北翟路5088弄)
32.紫薇二村(北翟路5259弄)
为严格落实本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秩序管理有关事项发布通告。《通告》提出严禁实施“封控区内人员在封闭管理期间擅自出户”等十项行为。详见↓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分区分类差异化防疫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疫情防控、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紧急就医等需要的除外。交通管制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三、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一)封控区内人员在封闭管理期间擅自出户;
(二)封控区和管控区内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离开居民小区/自然村(单位、场所),或者进行聚集活动;
(三)防范区内人员擅自进入封控区、管控区,或者防范区场所未合理控制人员数量;
(四)违反隔离管控规定,故意破坏门磁、封条擅自出入;
(五)拒绝接受本市防疫部门、医疗机构组织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
(六)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拒绝按规定接受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拒绝按规定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
(七)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人员,符合出院或者解除医学观察标准,拒绝出院或者解除医学观察;
(八)在医院、方舱、隔离点等救治隔离场所,或者居住小区、单位等其他场所,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工作人员,或者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
(九)编造、故意传播涉疫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道路通行证等证明文件;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市防疫措施的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全力守“沪”、同心抗疫,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为早日取得疫情防控胜利共同努力。
来源:今日闵行、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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